仲裁和禁令,仲裁在意大利

债务人发出通知的反对,不包括,首先,不称职的法官的国家,因为合同标题的基础上的权利要求的声称包括一个仲裁条款,因此管辖权的仲裁。 这也是显而易见的规定在评注中,债务人有 有争议的还有该领土管辖权的法院罗马(商定的,在随后缔结的协议的缔约方,并具有也许是自然的解决办法的专属管辖权的法院都灵)和也捍卫了关于案情,拒绝的责任,该金额主题的顺序付款。 法院罗马的支持异议的仲裁和宣布无效的强制令相反。 这种措施,其中叶子的背景一个非常有趣的(即,生存的仲裁条款的事件的事务:这个主题最近的工作在米兰法院在其判决中所没有的。 第二十一月年,是可用的。 简而言之(和具有一定程度的近似)中,债权人必须提供书面证据证明他的权利要求,这是不够的。 建立了交叉审查的通知上诉,而该法令的债务人,后者可能导致判断 认识全部,提出反对禁止令救济,并在这一判决与知识,完全可以提出例外情况(程序和案情的意见,并履行其防御系统。 即使来源的信贷权的债权人包括一个合同包含一项仲裁条款,判断,国家不可以因为这个原因驳回上诉的禁令:除仲裁是一个例外,在严格意义上,可以由被告提出是及时作出(通过演员的对手在传票的情况下,在一个反对强制令),并且可能不被检测由法院。 这在效果是不断教学最高法院(其中最近,你可以起诉卡斯,经济特区。 二(四月,没有。 ,这是可以换句话说,禁令是明显的,尽管规定的仲裁条款,债务人可能,但是,上诉, 获得宣布无效的法令,提高异常的仲裁。 当它提出了这个例外,债务人仅限于附加规定的仲裁条款。 如果该条款是有效的和有效的,法官的国家放弃其无能(或者认为这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的非正式仲裁的)。 法院并不评估,相反(例如在某些类)如果除仲裁仅仅是一种策略,即没有检查是否存在或不实际争端有关案情的汇给仲裁庭。 只是为了避免的态度、拖延战术的一部分的债务人,某些仲裁条款排除在其范围内的应用程序的禁止令救济。 我冒昧,然而,怀疑它们的效用或者他们的机会。 我怀疑的实用程序的条款排除在其范围内的相监测(例如,我谈到你 在),因为这样的一个步骤排除在外,无需说明书中没有。 我怀疑而不是机会的条款排除在其范围内的整个诉讼程序的禁令救济(和因此也该阶段的反对),因为他们所冒的风险的令人沮丧的缔约方的意愿来看他们的争端解决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