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获得离婚:所述的离婚诉讼程序步骤

以下介绍的离婚申请,法院院长应确定听证会 的传票,一起呼吁的,应当通知原告向被告指定的时间内通过的主席。 如果配偶另一方被判刑通过最后审判无期徒刑或有期超过十五年,或任何判刑的监禁,对乱伦或危害性自由、诱导或剥削卖淫谋杀一名儿童或未遂谋杀配偶或儿童受伤严重,违反该义务的家庭照顾、虐待、规避不能人员损害的配偶或孩子。 如果另一配偶的外国公民,已获得国内外的宣告婚姻无效或解除婚姻或合同,在国外结婚。 离婚申请,可以提出以下两种备选路线:离婚的问题通过相互同意和有争议的离婚。 根据这个模式,要求离婚 共同提出通过配偶双方,情况下他们均不同意有关的影响,这将产生的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这是允许的援助的一个单一的律师。 法庭将遵循的做法,离婚是我的配偶的最后居住在该市或在那里,他目前居住,其中的一种。 请注意,对协商一致,以及经双方同意离婚,不再可能采取行动而无需援助的律师为此引进了"竞争力的法令",发出在年。 在该事件是协议离婚,两个配偶双方必须与律师联系,它将继续呈现出上诉。 在上诉要离婚的律师将会把另外的一般性配偶的以下数据: 它是足够进行一个听证会。 该法要求配偶双方出现在人在法庭上被听到。 在采访中出现,交流的精神和物质 不能再保持或重新建立。 在房间里的安理会,评估的内容提出上诉是在按规定生效,检查是否存在一个或更多的要求中提到的技术。 三,然后问题的判决离婚。 一个发生在总统面前的法院,其任务是试图和解之间的配偶,他们必须既存在与他们的律师。 如果调解的一部分,总统失败,他将继续颁布一项法令,其中指示临时措施和紧急应用的利益的两个配偶的儿童(例如:维护监管的权利的访问。),通常使他们自己规定的条件的过程分离,但是免费的处置。 此外,主席可以听到孩子即使他们岁以下的十二年中,前提是他们"能够辨别能力"(第 技术。 -之六) 在相同的条例,法庭庭长须任命一名监督官,以监督的原因的分离,并将设置日期的听证会的传票和听取在其他前面。 离婚诉讼将继续与普通的仪式。 判断是决定在安理会会议厅下面的第一和唯一的听证会。 判决离婚然后通知给双方和通知将被公布,也给该官员的公民地位注在结束该法的婚姻。 与规范的模式和时间的访问。 它指出,如果本法院后判决,认为(也由于收集证据的一个组成部分的配偶)的条件,有关冲突中儿童的利益于后者,可以采取临时措施和紧急的利益,配偶双方和子女。 如果的确定 对所列问题上将导致初步调查的漫长和复杂的法律离婚的规定,该法院说,这是一个判断那是不完全的定义过程中去,以便这些附属问题,但是定义的问题涉及到公民地位的配偶。 在这种情况下的一个非最终判决离婚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法院的决定必须具有追索权,呼吁立即的,因为它不允许由法律规定有权提出上诉。 该呼吁立即、可以成立只有在"在"或其他问题的合法性。 也请注意,判决前的离婚,这是不可能采取的最后决定在维护。